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研究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定于2017年1月13日至17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1月1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狄瑞明介绍了此次会议的筹备情况。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会议主要议程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有关报告与决议;表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2016年度优秀提案;审议有关人事事项等。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813件,审查立案774件,党派、界别提案等集体提案所占比重同比增加了4.7%。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工对《关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去库存”》《关于在新常态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20件重点提案进行现场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曹桢萨仁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