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赵静 王皓)1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科学分析立法需求,合理确定立法项目,努力在增强本地特色和有效管用上下功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5件、废止1件,作出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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