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赵静 王皓)1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拟制定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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