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提交了3份提案,全部办复,我特别满意!”1月15日,参加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胡丽妹委员欣慰地说:“举个例子吧,我去年有份关于在押未成年人应分别羁押的提案,这份提案不仅回复率高,办复效果也特别好,我要为他们点个赞!”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去年3月,针对胡丽妹委员的提案,自治区检察院牵头开展了调研,积极行动,理性探索,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胡丽妹委员表示,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使命就是发现问题,迅速梳理问题、整理提案并予以提交。提案受到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并迅速判断、行动,这是每个委员都希望达到的效果。“有这么好的效果,我觉得自己辛苦点也非常得值!”(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珍王彤巴菊媛)
【延伸阅读】
在押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关押在看守所的人员。
同室羁押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悔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往往是初犯、偶犯,关进看守所后会有恐惧心理,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中,他们会分析自己误入歧途的原因,通过正确的引导教育往往能够悔过自新。而成年犯特别是那些惯犯、累犯主观恶性较深,同室羁押,对未成年人犯影响严重,不少成年犯还让未成年犯为其提供香烟、食品、金钱等,并向其传授不健康的东西。二是不利于未成年犯身心健康。成年犯在看守所内会感到寂寞孤独,他们往往会无事生非。而未成年犯年龄小,体格弱,自然会成为成年人犯侵害的对象。这不但不利于未成年犯悔过自新,反而会使他们产生弱肉强食的扭曲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