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魏山虎委员带来的提案跟民办教育有关。他说:“国家不久前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我们应当借修订契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魏山虎认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发展,应该在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的同时,重点在民办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民办中小学师资扶持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并充分落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办学质量、成就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目标的实现,关键在教师。民办学校在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用的同时,各级政府应予相应保险补贴。对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税赋确定上应有别于一般企业,享受一定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政府应在用地、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魏山虎认为,可以将民办非营利性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教师在退休时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魏山虎建议,要切实制订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体现国家鼓励方向。一方面要详细落实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另一方面要明确其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及用地政策等。在基金奖励方面,要大力体现政府的非营利导向,各级政府设立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项目资金,应大幅度向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倾斜,尤其应向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倾斜。(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