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肖振英)1月17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的全体会议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议案等8件议案被确认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大会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杭桂林主持会议。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16日12时)前,通过代表团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的形式提出议案18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后,确认8件议案为大会议案并提请主席团确定。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经提交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印发大会全体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