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11时,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61人,出席本次会议的5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共有七项议程:听取大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惠民所作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自治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内蒙古客户端记者 赵静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