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专题 > 2017新春走基层 > 年俗文化 正文   
【网络媒体走转改】祁太秧歌传承人刘建华的“秧歌情”
内蒙古新闻网  17-01-22 12:02 打印本页 来源: 太原新闻网  
 

  腊月二十三是传统的小年。1月20日下午,晋中市祁县昭馀镇丰泽村文化活动中心内热闹非凡,祁太秧歌戏迷们早早聚拢在这里,观看来自晋中祁太秧歌艺术团的精彩演出。

  晋中祁太秧歌艺术团团长刘建华

  台上演员一板一眼、浑身是戏,台下戏迷全神贯注、翘首观望。《偷南瓜》、《秧歌情》等经典曲目群众基础广泛、知名度高,男女演员一开腔,大伙儿便被很快带入了剧情,每到精彩部分,更有人会打着节拍轻声哼唱。

  刘建华,晋中祁太秧歌艺术团团长,坐在台下的他却心情颇为复杂……

  祁县是祁太秧歌的主要发源地和传承地之一,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祁太秧歌广泛流传于晋中祁县、太谷、平遥、介休、榆次,吕梁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以及太原的清徐等地,是晋中方言区老百姓广为喜爱的民间珍稀戏种。然而,与中国众多非遗项目面临的困境一样,近年来祁太秧歌市场萎缩、后继乏人等现实困境困扰着众多民间艺人。

  刘建华的爷爷和父亲都是鼓手,受爷爷和父亲的熏陶,刘建华从小就和祁太秧歌结下了不解之缘。成年后,刘建华进入祁县晋剧团工作。在那里,他结识了同在团里工作的妻子王晓辉。

  “眼看祁太秧歌就要失传了,心里着急啊。”以往祁太秧歌演出频繁、流传广泛,周边县市居民喜闻乐见,但近些年来学习的人却越来越少,为了让祁太秧歌继续发扬光大,刘建华花钱买来乐器、音响、行头等,自发组织祁太秧歌的爱好者们,在2012年4月,成立了晋中祁太秧歌艺术团。26人的团队,目前最年长的已经56岁,最年轻的也已30多岁。

  “艺术团一年大概有一百来场演出,但是购买服装道具、发工资、新排戏……各种花销下来,最后的收入基本所剩无几。”剧团成立后,刘建华既高兴又压力不小,资金成了困扰他的首要问题。

  “近几年,政府给了我们很多的支持,这让我有了很大的信心。”刘建华称,为支持祁太秧歌艺术团的发展,艺术团成立初期,祁县县政府安排艺术团与乔家大院景区签订了三年协议,由政府买单,艺术团每周演出一场,每场3000元,一年30场,一年可以有9万元收入。县政府还专门安排艺术团每年参加“三下乡”演出,每场补贴1200元,加上村里庙会以及红白喜事等大大小小的演出,艺术团逐渐有了固定的收入。

  另外,政府通过连续举办“祁太秧歌大赛”,扩大非遗影响,挖掘培养后备人才,鼓励传承创新,祁太秧歌也开始引发了业内、民间的多方关注。祁县网信办主任刘锋还透露,2017年将成立祁太秧歌研究会,邀请更多的知名艺术家作为顾问,吸收周边的民间秧歌艺人加入,利用这个平台,编出更好的剧本,共同助力祁太秧歌的推广与传承。

  如今,传承发展祁太秧歌这朵艺术奇葩的氛围日渐浓烈,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祁太秧歌要想更好地发展,争得一席之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刘建华表示:“因为喜爱,所以即使有再多的困难,我都会一直坚定地走下去。”(太原新闻网记者贾军红)

[责任编辑 张睿 ]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现场】呼和浩特市食药局集中销毁问题食品药品
炸糕祭灶过小年
【定格】赛罕区环境卫生整治,大伙儿一起干!
内蒙古博物院展示蒙古族传统祭火仪式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 李纪恒同志简历
• 王中和同志简历
• 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专题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精神
• 今年支付宝集齐福字更容易?两亿红包究竟能分到多少?
•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专题】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
• 【专题】聚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 【专题】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