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论 论道 先锋 e言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思想 > e言 正文   
【观点圆桌会】网上有偿授课:违规还是创新?
内蒙古新闻网  17-02-06 10:4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边是不少学生在课堂学习之余还想吃点“小灶”,一边是部分在职教师想有更多实现自身价值的渠道和平台,在“互联网+”的时代里,在线学习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

  可是,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是否违规?互联网时代如何监管教师授课行为?近日,江苏一中学语文老师因在网上开收费课被举报而辞职,引发网友热议。

  【观点1】对网络有偿授课要酌情而论

  □卜新国

  教师利用自身的专业素养,在课余时间面向几十人甚至成千上万人开设网课,一方面能够把知识传授给更多的学生,满足他们的求知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增加授课者自己的经济收入,改善个人及家庭的工作、生活条件,这看上去应该是一桩两全其美的事儿。但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却似乎有点“辣眼睛”,甚至还会引发形形色色的非议和看似义正词严的禁令接踵而至。

  当前,在线授课、网约辅导到底是否属于“有偿补课”,在业内尚没有定论,仅仅因为一个“怕”字就不分青红皂白搞“一刀切”难免让人觉得有点匪夷所思。事实上,误人子弟是个人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问题,与公办民办无关,与是否网络授课、有偿家教也无关。换句话说,如果公办教师能够把本职工作做到优秀,不会影响本班学生的学业,是否就可以消除所谓的“怕”而让网络授课能够在“睁只眼闭只眼”的容忍迁就中得以生存呢?

  面对争议,不妨把工作做细做实,强化师德建设,规范日常管理,严肃考评机制,站在教育教学发展的高度看待和解决问题,而不是只把眼睛盯在公办教师的身上。

  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代,网络授课具有较为乐观的发展前景。“两利相权取其重”,敢于放弃所谓的“铁饭碗”,从教24年的史老师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这样一位著述颇丰的名师选择了离职,对当地教育而言多少是一种损失。倘若不在政策、制度、环境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教育的未来才真的让人担忧。(据红网)

  【观点2】别急着叫停网络有偿授课

  □张魁兴

  现如今的网络有偿授课与以往个别中小学老师违规有偿补课有很大区别。网络授课的教师面对的学生没有特定性,也不占用工作时间和学校资源,并不存在“在学校不好好上课,强制学生花钱补课”的情况。

  而且,网络有偿授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育资源不平衡的问题,让农村学生有了一个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也给教师搭建了一个实现自身价值的新平台。可以说,网络授课不但为教育改革提供了新的途径,也是均衡教育资源的有益尝试。

  据报道,由北京市教委投资建设并主管运营的“北京数字学校”,已经组织名师录制“云课堂”,覆盖了小学、初中、高中所有年级和学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李奕说,与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同,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是由政府主导,面向的是全体学生,目的是关注教育均衡,通过互联网引入优质智力资源,让学生有实际获得,进而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网络授课是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是有利于教育发展教育改革的,应该给以鼓励和大力支持。对于网络有偿授课的管理,需要从教育资源、学生需求和老师职业发展等多个角度考虑,不仅不应叫停,还可以让更多的优质教师在教育公益网络平台讲课传播,让广大学生更受益。(据法制晚报网)

  【观点3】明晰教师权责破解有偿授课难题

  □熊丙奇

  按照教育部门禁止有偿家教(补课)的规定,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显然是违规的,不能因为授课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就变了性质。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这一规定一直存在争议。尤其在国家允许高校教师适度兼职兼薪后,这些质疑变得更为激烈:为什么高校教师兼职就不影响本职工作,就不败坏形象,就是增加知识价值呢?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可资借鉴。教师是国家教育公务员,因此在享有国家教育公务员的待遇、权利时,要遵守公务员法,不得兼职。一名教师要么选择在公立学校教书,要么选择离开学校,去做独立教师或到培训机构担任教师。国家教育公务员制不仅是厘清教师权责的基本制度,而且也是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进行轮换的基本制度。

  但是,我国没有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禁止教师不得有偿家教,是把没有享受公务员待遇、权利的教师作为公务员对待,这就是问题所在。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是明晰教师权责的基础。如果建立这一制度,教师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做出选择,就如现在的公务员一样。而政府部门要促进在线教育,通过在线教育辐射优质教育资源,可以把开网课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同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鼓励、支持教师开设网课。(据光明网)

  @冬日:在教育领域“触网”升级背景下,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在给教师搭建能够实现自身价值平台的同时,也让更多学生获得选择优质资源的机会。

  @Erqilaore:首先要界定清楚什么是有偿补课。真正应该禁止的,是有些教师在学校上课的时候该讲的不好好讲,课后让学生交钱补课。 @默默:公私很难兼顾,身为公立学校教师,课后有偿授课难免遭人议论。在体制内,就要遵守纪律和规矩。

[责任编辑 王皓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呼和浩特也有“铛铛车”了,这几天可以免费乘坐!
全国越野滑雪系列赛在凤凰山火热上演
游八仙、扭秧歌,扭出健康新生活!
国门的“坚守者”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释放发展的内生动力
• 2017年呼和浩特的这几件大事,你可一定要知道!
• 【新春走基层·旅游】今年春节不回家
• 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听取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党组工作汇报
• 【回家过年】新年的饭菜是浓浓的爱
• 【回家过年】过年,同学聚会走起来!
• 【新春走基层】包权家的日子有奔头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专题】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
• 【专题】聚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 【专题】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