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餐厅厨师,陈某某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竟然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通过网络相继购买12斤罂粟壳粉末,添加到辣椒酱和辣椒油之中。2月6日,记者从呼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新城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陈某某是一名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厨师。从2014年开始,陈某某在呼市一家餐厅工作,为了招揽更多的食客,显示自己的厨艺、增加自己的工资收入,陈某某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一条在菜肴中添加特殊佐料——罂粟壳粉的“出路”。
从2014年开始,陈某某通过网络QQ群联系购买罂粟壳粉,至2017年1月份案发时,共计网购罂粟壳粉12斤。据陈某某交代,这些罂粟壳粉被陆续添加到餐厅做菜肴时使用的辣椒酱和辣椒油中。按照添加比例计算,这些罂粟壳粉共生产“黑辣椒酱”约300斤,“黑辣椒油”约500斤。在1月份案发之后不久,该案经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新城区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审理。
2月6日,记者了解到,新城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记者郭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