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推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月16日,在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上秃亥乡东土城村卫生院,医务人员为前来咨询的村民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规运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基金管理,通过与原政策对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体待遇水平有所提高,尤其原新农合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有明显提高,其中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起付线较原新农合下降500元,报销比例提高了约20个百分点;三级乙等医疗机构起付线维持不变,报销比例提高了约8个百分点;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维持不变,报销比例提高了约5个百分点;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维持不变,报销比例下调了10个百分点;门诊治疗年定额标准由100元提高到200元;药品目录报销范围扩大1000多种。(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马建荃 摄影)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