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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积极落实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十三五”期间国家决定在部分省区实施新一轮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这对于持续推进呼伦贝尔市草原牧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自治区安排呼伦贝尔市补奖总面积是10358万亩,其中,禁牧面积168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8671万亩。牧业四旗任务是9066.36万亩,占总任务的87.5%,占牧业四旗可利用草原面积的91.6%,其中禁牧面积1468万亩,草畜平衡面积7598.36万亩。草原生态补奖共涉及10个旗市区。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权或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草场应全部纳入补奖政策实施范围。凡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畜牧业经营者、国有农牧林场的员工均可享受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按照自治区禁牧补助标准,确定呼伦贝尔市禁牧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3.7505元、草畜平衡奖励标准为每年每亩4.5835元。较“十二五”期间禁牧补助标准每亩增长4.21元、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每亩增长2.2元。2016年呼伦贝尔市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共计62941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各相关旗市区,由旗市区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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