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容错纠错机制”又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干事者带上了“护身符”。
凡事兴于实,败于虚。改革攻坚,冲刺小康,不是平坦笔直的林荫大道,需要我们的干部敢闯敢试,敢破敢立,才能啃下“硬骨头”,踢开“绊脚石”,赶走“拦路虎”。在先行先试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误和错误,这时就需要“容错纠错机制”发挥作用了。
当然,容错纠错绝非毫无原则地宽容一切错误。要把在推进改革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者受委屈、想不开,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地往前走。(李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