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实现了各个教育阶段资助“全覆盖”。仅2016年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投入就达56.01亿元,资助学生466.3万人次,资金投入较2007年增长了8倍,资助学生较2007年增加了136万人次。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盟市、旗县学生资助中心要进一步摸清底数,于近期尽快组织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在资金和名额分配中,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将予以适当倾斜,并改革和完善资助资金发放机制,确保资助资金按时发放。
同时,各地要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含特困人员、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群体的资助力度,通过差异化资助政策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取得新进展。2017年自治区将在继续对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高校新生每年资助1万元的基础上,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该项政策实施范围。(记者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