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位于京津风沙源浑善达克沙地腹地,该旗境内三分之二面积为沙地。长期以来,由于人口增长、牲畜超载过牧、草场得不到有效保护等原因,草原沙化严重。2014年,该旗承接了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盟级试点,在试点工作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管护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该旗成立了生态保护局,负责全旗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生态保护局下设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专门负责全旗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工作。各苏木镇设立草监所,嘎查村配备生态防护员,形成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生态管护体系;制定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管理暂行办法,将工作实绩与报酬待遇挂钩;加大湿地环境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组建正蓝旗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和乌和尔沁敖包原始森林管护机构,限制在湿地和森林保护区开发建设,禁止新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对象、追责情形和追责办法,以及明确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该旗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对草原植被高度、森林覆盖率、矿山治理、水质达标等内容进行细化,形成3个方面28项考核指标。由旗生态保护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8个部门联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责任单位评优评先。同时,以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摸排线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该旗制定《正蓝旗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将草原、森林、湿地、水域等重要生态资源区纳入红线管控范围。以2010年草原普查结果为工作地图,利用3S技术,采取遥感信息提取和地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草原资源进行普查,形成生态资源台账。
该旗严格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包括:生态移民嘎查、主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重点旅游区、水系保护治理区域草场、元上都遗址、城镇周边等区域承包到户草场,涉及15个嘎查4个分场。制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考核,将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与草畜平衡制度落实监管情况挂钩,明确监督职责和区域。
加大生态保护执法力度,建立由旗生态保护局牵头,旗农牧业、林业、公、检、法等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常态化综合执法。对元上都遗址、乌和尔沁敖包林场、小扎格斯台淖尔周边等区域实施重点管控。主要监察旅游景点临时占用手续是否完备、旅游点生产生活垃圾是否填埋处理、旅游项目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等。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入户等形式宣传高产饲草料基地禁止种植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排查。
制定确权登记方案,分6个小组,开展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实地勘测、数据录入等工作。结合该旗实际,制定《正蓝旗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草原承包经营权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流转、嘎查集体机动草原对外流转、国营农牧场机动草原对外流转的合同内容、期限和程序。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依托该旗丰富的生态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区位优势,积极融入京津冀旅游经济圈。去年,承办了全盟旅游推介会,启动元上都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项目,举办了第十四届“浑善达克”冬季那达慕和第九届“察哈尔”察干伊德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同时,元上都遗址5A级景区申报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上都镇列入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
近五年,该旗累计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83.6万亩,重点区域绿化1.5万亩;新增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3.4万亩;植被覆盖度由50%提高到55%,沙尘天气由平均每年31天减少到11天。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21%,草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整体遏制,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其那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