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域点睛 地方时评 呼和浩特 包头 鄂尔多斯 呼伦贝尔 赤峰 通辽 兴安盟 锡林郭勒 乌兰察布 巴彦淖尔 乌海 阿拉善 满洲里 二连浩特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赤峰新闻 正文   
喀旗司法局三措并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内蒙古新闻网  17-04-07 11:40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近年来,喀旗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法律服务,三措并举,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法治宣传,撑起妇女儿童维权“保护伞”。以推动“七五”普法为载体,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法治喀喇沁”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开展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提高妇女儿童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营造了尊重妇女、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已开展针对妇女儿童的法治宣传活动3次,发放法治宣传页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

  加强法律援助,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直通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积极开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弱势群体,简化手续、当即立案、快速办理。2016年以来,已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34件,解答妇女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全旗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加强法律服务,搭建妇女儿童维权“避风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纠纷信息员(调解员)为主体的三级网络,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积极开展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入村(社区)法律顾问活动,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一季度,全旗各级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婚姻纠纷25件。(驻站记者 孙伟 通讯员 关晓蕊)

[责任编辑 巴菊媛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现场】公主府公园桃花将放欲放
【现场】中国好猫步 小模特展示大风采
【现场】在库布齐踏青滑沙亲近大自然
【现场】现代农业惹眼球 生态休闲游兴浓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郭庭宇离世把光明留给了他人
• 全城“寻耳”让爱不“失聪”
• 医生霍志荣:默默资助贫困学生14年
• 一封感谢信道出警民情
• 失联9年小强终与家人团聚
• 市民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有重奖
• 内蒙古今年4月教育招生考试安排公布 共有7项考试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专题】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
• 【专题】聚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 【专题】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两会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