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租屋为据点,制作、贩卖各类公文、印章、毕业证等,被公安机关查获。
2017年2月15日,新城区公安分局侦查人员在回民区的一所民宅检查时发现,地上堆放着内蒙古医科大学、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管理处、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通辽市计划生育办公室等单位的公章,成摞地摆着各大院校的毕业证、各种行业的资格证以及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而在这些证件旁边则是一台光敏人像印章机,一台电脑、一台喷墨打印机和一台小型晒版机……从这里生产出的“产品”,已经发往内蒙古甚至全国各地。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和田某夫妇俩,从2016年开始,租住在回民区的这所民宅,他们购买了一整套制作公文、公章的设备,并利用手机随机输入号码加微信好友,在微信里发布制作假证、假公章的广告,“客户”根据自己的需要把本人的信息和所需假证的模板通过微信发过来,谢某某再从网上购买空白的各类证件版本,利用电脑排版打印,自己制作证件所需的印章。田某在这个过程中,负责打下手,联系订单、寄快递等。
此外,经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和丈夫郭某某则是这个“大工厂”的专职业务员,负责张贴小广告、微信联系“客户”,将全国各地的“订单”发给谢某某,谢某某每单向邹某某收取40—50元的加工费,邹某某再将“产品”邮寄给“客户”,收取其中差价。两个家庭每家每月平均获利4000至5000元。
近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罪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买卖居民身份证罪对犯罪嫌疑人邹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田某因家中两个未成年孩子无人照顾,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因患传染疾病,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记者 刘军 通讯员 胡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