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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内蒙古新闻网  17-04-25 09:39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晨报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者查处并曝光

  24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2017年“五一”、端午将至,为严明纪律,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回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严守纪律底线,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吃喝、进行非公务接待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违规用公款发放和赠送购物卡、各类消费卡;违规用公款宴请、旅游和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以及参与赌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

  同时,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以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任务的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要把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要对“五一”、端午期间严明纪律、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规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持“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严肃查处违纪者,同时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记者吴博超)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471-12388

  举报网站:

  neime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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