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包头市教育局了解到,包头市教育局联合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中小学班主任职级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包头市各中小学将实施班主任职级制,这也是包头首次为班主任定级。
包头市中小学班主任职级制改革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意见》规定,建立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班主任4个职级序列,职级评定综合考虑班主任工作年限、师德表现、知识经验、素质能力、工作业绩、民主评议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班主任职级评审认定实行绩效考评动态管理,除初级班主任外,中级和高级班主任每年评审一次,特级(首席)班主任每2~3年评审一次。同时《意见》要求,统一城乡班主任待遇,小学班主任待遇按每班每月平均800元核定,初中和高中阶段班主任待遇按每班每月平均1200元核定。班主任待遇分为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 (记者 杨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