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同一片天空,脚踏同一方沃土。
自治区成立7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55个民族在1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文化兼收并蓄、经济相互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额济纳旗为支援祖国国防建设三迁旗府,草原母亲以博大的胸怀养育南方3000孤儿,北京军区某给水工程团为四子王旗贫困嘎查义务打井,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多少年来热心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内蒙古民族团结的故事世代传唱,民族团结的例子层出不穷。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从1983年至今,158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192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18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01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兴安盟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各民族干部群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2015年8月,在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56个民族的火炬手共同点燃主火炬。
2017 年1 月,少数民族委员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
民族工作关键词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两个共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社会主义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
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八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各族干部群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中央坚定不移的方针。
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
【链接】自治区历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全区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1983年9月15日至1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共表彰先进集体201个、先进个人557名。
全区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1988年11月16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共表彰先进集体154个、先进个人146名。
全区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1990年11月8日至1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共表彰先进集体156个、先进个人146名。其中,69个先进集体和73名先进个人同时受到国家民委表彰。
全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1993年9月29日至3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共表彰先进集体153个、先进个人151名。
全区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1997年7月1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共表彰先进集体200个、先进个人300名。21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民委和自治区联合表彰。
全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2002年9月2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共表彰先进集体202个、先进个人395名。
全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2007年8月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共表彰模范集体211个、模范个人200名。
全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2012年9月2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共表彰模范集体303个、模范个人29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