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 安德明
9月15日,由中央网信办和文化部联合主办的“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网络传播活动正式启动,积极探索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主动把握网络传播规律,在全社会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舆论氛围。连日来,活动在贵州、福建、山西、湖北四省深入推进,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取得了丰硕成果,引起了热烈反响。
“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网络传播活动走进贵州省丹寨县宁航蜡染技艺传习所。图为点蜡着色过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原本陌生而拗口的概念,进入中国十余年来,逐渐获得了广泛认知。期间,在政府部门的主导、社会各界的努力下,中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笔者在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常会,以及各类学术研讨会时,多次听到国际人士对中国非遗保护成绩的高度赞扬。
非遗保护任重道远,离不开公众的参与。调动公众的积极性,离不开媒体的支持。以新媒体为例,无论是普及非遗知识、培养保护意识,还是报道典型案例、提供发展建议,均有着诸多优势,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新媒体应当如何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加强与非遗研究机构的联系。密切关注、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使其中的先进理念、巧妙方法成为非遗报道、展示、传播的有益参考,或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过去几年,全国各地的非遗保护工作,更多地停留在概括式、一般性的宣传上,而对非遗本身的内涵,保护工作的原则、策略等缺乏探讨和借鉴。如果说,这是非遗知识普及阶段的一种权宜之计,那么随着经验的积累、形势的变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必须加以改进。只有这样,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网络传播活动走进福建省莆田市。图为莆田木雕《清明上河图》(局部)。
其次,注重非遗相关社区和传承人。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其中,社区和传承人处于核心位置。这充分说明,非遗不是“遗留物”,也不是“活化石”,而是正在被传承和使用,是一种鲜活的生活文化。因此,在关注非遗项目的同时,我们一定不要忘了社区,尤其是传承人。只有避免“只见遗产不见人”,才能真正领略非遗的全貌、接近非遗的本质。
最后,严格遵循非遗保护伦理原则。非遗保护,是与人打交道的一项工作。新媒体从业人员在与非遗传承人沟通时,应当切实从“互为主体”的立场出发,做到彼此尊重。在尊重非遗传承人的人格、意愿和习俗的前提下,进行相关的采访和记录。这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十届常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具有指导意义。《原则》指出,与创造、保护、延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和个人的所有互动应以透明的合作、对话、协商和咨询为特征,并取决于尊重其意愿、使其事先、持续知情并同意的前提而定。
“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既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言简意赅,语重心长。自古以来,文化与科技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今天,如何让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值得深思和践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新媒体赋能非遗传播、推进“活态”传承,便是对这一思路的具体落实。前景可期,我们拭目以待。(安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