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时政新闻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原市长陶淑菊涉嫌受贿犯罪案一审开庭
内蒙古新闻网  17-09-29 11:01 打印本页 来源:新华社 
 

  2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乌兰察布市委原副书记、政府原市长陶淑菊(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案。

  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陶淑菊利用其担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向乌兰察布市相关政府部门和医院领导打招呼,帮助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揽项目、谋取利益,伙同其丈夫王文奇先后非法收受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453.1623万元,收受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287.16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61.514万元)、人民币351.69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陶淑菊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丈夫王文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566.368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陶淑菊与其丈夫王文奇属共同犯罪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案件相关证据,陶淑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和发表意见。陶淑菊在法庭陈述中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公正判决。

  据介绍,案件将在法庭评议后公开宣判。(记者 刘懿德)

[责任编辑 哈丽琴]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喜羊羊 美洋洋
剪纸喜迎“十九大”
爱老敬老我为先
四季游火了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分析前三季度经济形势 部署脱贫攻坚工作
• 李纪恒: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新起点 不断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 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出炉 4 大亮点
• 第二届中蒙博览会开幕式暨中蒙俄合作高层论坛隆重举行
• 内蒙古7个地方获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市)称号
• 李纪恒: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 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 李纪恒:服务实体经济 防控金融风险 深化金融改革 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宣传云
•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网络主题活动
• 砥砺奋进的五年
• 内蒙古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举报指南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