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检察直通车开到牧民身边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内蒙古检察人的追求。五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内蒙古检察机关还积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用心解决人民群众诉求利益。把最好的场所用来接待群众,最好的设施用来服务群众。
在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4.8%的赞成率高票通过。从2012年的80.2%到2017年的94.8%,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了亮丽的跨越。
担当,守护亮丽风景线
五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先后出台服务非公经济“12条措施”、服务和保障自治区“七网”“七业”建设“19条意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14条意见”等。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组织开展了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销售假药劣药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等一系列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严重暴力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区开展涉农惠民领域、扶贫领域、危害民生民利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等专项检察工作,查办2197人。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用心解决人民群众诉求利益。把最好的场所用来接待群众,最好的设施用来服务群众,最好的干警用来接待群众。制定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等制度。
全区检察机关把扶贫开发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联系帮扶国家级贫困旗察右中旗,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完成察右中旗科布尔镇与G7高速公路连线建设项目,使该旗融入京津冀、呼包鄂经济圈。
全国人大代表郭炳胜在了解了检察工作后,感叹道: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维护民生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亮剑,强化监督捍公正
聚焦主责主业,用心履行好“监督天职”,用情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内蒙古检察机关以各业务领域开展的“3+1”等系列专项活动为带动,以抽样评估活动为载体,以“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有力推动了检察监督工作的提质增效,实现了“更多的业务工作进入全国前列”的既定目标。
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发现错案及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了冤错案件源头预防。着眼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五年来,监督刑事立案2688件,监督撤案1994件,抗诉刑事案件912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70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形8903件。
重拳,打虎拍蝇惩贪腐
“海晏河清,岂容腐败!”内蒙古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敢于亮剑、敢出重拳,五年来,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60件889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今年1月至8月,全区立查职务犯罪案件822件1499人,同比分别上升21.4%和16.9%,在办案规模上达到了历史最高值。其中,查办大案3266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27人,厅级及以上干部47人。这是内蒙古检察史上查办大案要案最多、查办高级别干部犯罪案件最多、涉案金额上千万过亿元案件最多的时期。
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推进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全区成员单位近5000个。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推进警示基地建设,共建警示教育基地268个,受教育人数达125万余人次。建成全区三级院互联互通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基地,浏览量近百万次,与实体警示教育基地形成网上网下互补。
破浪,改革创新阔步行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10个月前,内蒙古三级院1976名员额检察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言犹在耳。今天,择优选出的2458名员额制检察官在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28个配套制度的规范下,夙夜在公,积极履职,截至8月底,共办案63882件,其中,入额领导干部人均办案15.7件,承载着责任与担当的员额检察官正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破浪前行。
内蒙古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打造出了公益诉讼的内蒙古特色,截至试点结束,全区共提起公益诉讼76件,已判决的案件中,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内蒙古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一年一次上查下、两年一次下查上的“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将抽样评估的经验总结固化为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等四个方面的查纠问责机制,逐步完善形成了“两个活动、四个机制”的长效机制,在促进检察机关自身严格司法、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助推作用。通过抽样评估,发现点上的问题,进行面上的整改,牵一发而动全身,查一院管全面、查一次管全年、查当前管长远,达到了一举多得的目的。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内蒙古检察院每年度开展创新创优活动,成果覆盖了各级院各部门和各项工作,“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公诉质量的机制”“审查减假暂案件十六步工作流程”等35个创新创优项目得到表彰和转化运用。
持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阳光检察,从“检察圈”融入百姓的“朋友圈”。
(通讯员 张瑞和 杨立新 郎显成 记者 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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