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本报以《鲍先生:小哥出行共享汽车为啥不给我退押金?》为题,对市民鲍先生在使用小哥出行共享汽车后,小哥出行方面却迟迟不给鲍先生退还1000元押金的情况进行了报道。10月19日,鲍先生告诉记者,本报对此事进行监督报道后,小哥出行方面立即退还了他的押金。
鲍先生给记者发来的一则“还款提醒”信息上显示,小哥出行方面是在10月18日14时23分退还了鲍先生的1000元押金。鲍先生对本报给予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9月8日呼和浩特市民刘洋下载了小哥出行APP后打算租一辆共享汽车时,却误将1000元押金充到个人账户余额。之后,刘洋多次联系小哥出行方面的客服和工作人员要求予以退款,可小哥出行方面在长达1个月的时间内总以各种借口不予退款。后来经媒体监督报道后,刘洋才收到了小哥出行方面退还的1000元。 (首席记者 张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