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专题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  最新报道   
自治区民委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民族工作培训班
内蒙古新闻网  17-11-23 23:24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苏永生)11月21日到23日,自治区民委在呼和浩特举办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为主题的培训班。

  这次培训班是自治区民委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机关、基层工作人员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把握,密切民委委员单位业务联系,完善民委委员单位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自治区民族工作而举办的。

  培训班上,国家民委原副主任丹珠昂奔、自治区民委主任奇锦玉、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调研员刘宝明、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蔡常青、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时空5位同志分别以《增强文化认同、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篇章》《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民族政策若干热点问题探析》为题,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自治区民族工作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了大家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怀信心“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

  各盟市民委、自治区民委委员单位、自治区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单位有关负责人,自治区民委机关干部共150多人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 巴菊媛]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乌兰夫家人在内蒙古大学设立第三个奖学金“云亭奖”
首航相聚
一起去参加多伦诺尔观鸟节
贯彻会议精神 助力绿色发展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一场生死线上的接力赛 60岁男子心梗倒地,医护人员接力抢救疏通“心路”
• 李纪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提高健康内蒙古建设水平
• 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 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 李纪恒: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奋力谱写建设亮丽内蒙古新篇章
• @内蒙古人,你的身份证就要发生大变化!赶紧来了解一下
• 张呼高铁架梁工程全部完成
• 校园招聘会提供5800多个岗位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宣传云
•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网络主题活动
• 砥砺奋进的五年
• 内蒙古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举报指南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