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城市公交事业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解决城区公交车运营成本递增压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制定呼市城区公交票价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召开呼和浩特市公交车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办法
1.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法制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运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消协由本部门推荐,各1名;市价格成本调查局2名;公交总公司3名(至少包含1名公交车驾驶员);专家学者2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或市发改委邀请;消费者由市消协推荐或消费者自愿报名参加,共12名,人数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产生。
2.旁听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旁听代表设置5名,自愿报名,超过5名时随机抽取产生。
3.新闻媒体5家,由市发改委邀请。
二、听证参加人条件
1.呼和浩特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本人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三、报名办法
自愿报名人员到呼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领取或在呼市发改委网站下载报名表,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如身份证)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8日到呼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报名。
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组织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同意后填写报名表,于2017年12月8日前交市发改委确定。
联系人:张锐强陈娜
联系电话:4606321
邮箱:hhhtsfgl@163.com
联系地址:呼市党政办公楼858室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