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首批23名骗提住房公积金人员名单,以示惩戒。
据了解,近期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个别职工持虚假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和使用。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正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的规定,将第一批骗提住房公积金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布,其中大部分为提供虚假结婚证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
记者了解到,11月27日,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对实施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认定,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未形成事实的,从发现该职工实施骗提骗贷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允许其使用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贷款),并予以通报;形成事实的,责令其在一个月内交回已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并将其行为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取消其五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格,予以通报。如期仍未交回的,取消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格直至退休,并予以通报。另外,对参与的单位、中介和内部工作人员,都将给予相应的惩罚。(记者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