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鄂尔多斯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张军生变相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张军生在担任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期间,接受由奇瑞公司售后服务代理商支付的前往上海、芜湖往返机票及部分食宿费用共计2921.43元,2017年12月25日,鄂尔多斯市纪委给予张军生党内警告处分。
2.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纪检书记胡雪松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吉格斯太镇党委、政府办公用房出现面积超标问题。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党委政府违规为8名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办公用房,合计超标45.47平方米,纪检书记胡雪松负有监督责任,2017年11月9日,达拉特旗纪委给予胡雪松党内警告处分。
3.鄂托克前旗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负责人杨誉违规发放节日福利问题。2016年妇女节期间,鄂托克前旗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以变相支出的方式,向本单位50名干部每人发放一双价值180元的运动鞋,共计9000元,2017年8月15日,鄂托克前旗纪委监察局给予主要负责人杨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记者 范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