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
八、选举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九、选举自治区主席、副主席;
十、选举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一、选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二、选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选举自治区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四、通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五、通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六、通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