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珍 王坤 任镜宇)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5年来,内蒙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保护和预防并重,一审审结刑事案件113592件,判处罪犯151307人,同比分别上升36.44%和21.08%,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20168件,审结抢夺、盗窃、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6662件,经济犯罪案件13972件,毒品犯罪案件6406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呼伦贝尔市“6·11”灭门惨案被告人赵永辉、兴安盟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连春、乌兰察布市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张根锁等依法判处死刑。审结金道堂集资诈骗案、兴麟房地产系列诈骗案,尽全力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审结涉毒数量44公斤跨四省区的谢建葵贩毒案。有力打击了各类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审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一审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644件,同比上升2.65%,被告人为厅局级19件19人、县处级102件102人。依法审理汤爱军、姚永平、孟繁有、沈佳、张继平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错案件防范机制,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5年共改判刑事案件1654件,依法宣告86名被告人无罪,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35件,赔偿金额1.8亿元。特别是2014年底,对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行复查、再审,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并依法赔偿,使该案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弘扬自治区政法机关正能量的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典型刑事案件”“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十大影响力事件”。巴彦淖尔市中院再审王力军非法经营改判无罪案,依法促进了粮食流通领域改革,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最高法院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十九大献礼片《法治中国新时代》称该案的处理推动了中国法治进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帮教原则,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对1962名未成年人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帮助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启人生。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5年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5.56亿元,对5018名困难当事人提供救助1.09亿元,司法救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