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珍 王坤 任镜宇)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5年来,内蒙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举全区法院之力攻坚执行难。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推动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转发了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高院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初步建立。建立健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银行、国土、住建等部门网络查控对接,努力解决人难找、财产难查的问题。2017年,全区法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案件219103件,法院通过网络冻结扣划108亿元。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各级法院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5年来共依法判决拒执罪219件259人,司法拘留56218人,罚款2483人,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3966人次,公布失信信息后主动履行义务14743人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形成。各级法院相继开展“涉民生案件”“草原风暴”“草原雷霆”等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案件494835件,同比上升163.16%。特别是将2016年确定为“执行年”,全年执结案件同比上升100.46%,执结率同比上升23.5%,执结标的额同比上升141.65%,法院铁腕抓执行入选2016年全区十大法治事件。最高法院将我区“执行年”工作做法和经验在全国推广,并将内蒙古确定为中西部省区“基本解决执行”的示范地区。
二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主动接访,5来共接访24546人次,化解信访矛盾2809件,大批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级法院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5来共组织法官68376人次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6887件,深入农村牧区、厂矿社区巡回审判案件111227件,广受群众欢迎,该活动被评为全区十大法治事件。
三是大力强化民生保障。从2015年5月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从源头上解决了“立案难”问题。两年来,共登记立案1475866件。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一审审结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人身损害等案件89923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73件,结案标的6.21亿元。针对年终岁尾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高院组织全区法院开展“涉民生审判执行专项活动”,5年来审结涉劳动报酬案件12772件,金额87.56亿元,帮助农民工早日返乡、快乐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