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珍 王坤 任镜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5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重点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38件;要案40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6人、省部级干部2人。这5年是我区检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最多、查办高级别干部最多、涉案金额上千万过亿元案件最多的时期。
严肃查办侵害民生民利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837人。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6年以来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26人。
严肃惩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积极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全区反渎立案数增幅、人均立案数连续3年位居全国前列。查办重特大案件631件,处级以上干部99人,与上5年相比分别上升91.8%和110.6%。依法及时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查处事故背后渎职犯罪2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