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赵丹) 1月27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5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7283人,提起公诉149056人。
报告指出,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5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4046人,提起公诉8111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3301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04人。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367人,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412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4578件、8024人,与上5年相比,分别上升42.6%和76.7%。
报告指出,5年来,体现检察机关办案力度、监督质量的主要数据呈现“十个上升”,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33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我区全部进入第一、二方阵,其中17项进入先进行列,自治区检察院先后30余次在全国介绍经验,检察委员会工作、查办职务犯罪、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基层院建设等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报告指出,2018年全区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