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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儿女再出发】张新代表:对传统村落应该立法保护
内蒙古新闻网  18-01-28 22:37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要把内蒙古建设成祖国北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文化繁荣是这道风景线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弘扬草原文化,这是对贯彻和落实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进一步推动。”读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部分,张新代表感到振奋。她建议将《内蒙古自治区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提上立法日程,通过立法扭转传统村落消失较快的局面,同时加大保护工作力度。

张新

  据张新代表介绍,内蒙古地区,因为历史源远流长和民族文化多元,形成了传统村落的多样性。传统村落包含着蒙、汉、满等多个民族独特的历史记忆、方言、乡约乡规、生产方式等,具有独特的精神文化内涵,丰富的文化内涵因为村落的存在而存在,并使村落传承的文化更加厚重鲜活。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4批国家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工作,内蒙古共有44个国家传统村落入选名录。从历史文化角度看,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可以使城镇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可以为城镇化发展保留可资借鉴的历史文化脉络。

  近年来,我区一些民房通过不同年代的翻修新建,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历史风貌,有一些虽然保持了传统村落的完整性,也需要进行抢救性保护,有的房屋年久失修影响居民安全居住。

  张新代表建议,依法做好对已经申报确定的传统村落的建设工作;通过立法明确资金来源、保护与利用要求等,推进依法保护建设的力度。(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赵丹)

[责任编辑 巴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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