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凡)1月28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确认14件议案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议案。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廉素主持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27日12时)前,共收到以代表10人以上联名形式提出的议案41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后,关于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14件议案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符合议案立案条件,建议确认为大会议案。
会后,议案审查委员会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初审情况的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 截至目前,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89件。这些建议紧紧围绕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从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多个角度建言献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闭会后对收到的代表建议进行集中交办,有关承办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办理,并负责自交办之日起3到6个月内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