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随着覆盖在“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牌匾上红绸的揭开,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区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全面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1月3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刘奇凡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2月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任命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同时,还任命了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三地的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组成人员。
截至目前,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我区全面如期完成了三级监察委员会人员转隶、班子组建、集中办公、转隶融合业务培训及挂牌工作。
此前,自治区纪委还利用一周时间组织举办了纪委监委转隶融合业务培训班,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和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轮流授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