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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发现这10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
内蒙古新闻网  18-02-05 10:18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首府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从即日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如有发现以下10种重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0种重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敲诈勒索周边厂矿企业、强揽工程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政府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拆迁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横行各类专业市场,破坏正常管理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以公司名义出现的涉嫌高利贷、套路贷非法讨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的“收车队”“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下转2版) (上接1版)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有组织地实施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称霸一方、拉帮结派,进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帮派势力;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记者 刘晓君)

  举报方法:请拨打110、0471-6699290,举报邮箱为hhht110@sina.cn,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责任编辑 巴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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