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7部门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着力深化餐饮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有效提升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积极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
《计划》指出,将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量化分级提档升级、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六大工程。围绕六大工程制定了具体工作目标:至2020年,使全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诚信体系基本建立,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全区民族餐饮优秀品牌不断发扬光大,公众的餐饮消费满意度和消费信心明显提升。
《计划》要求,各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促进餐饮业结构调整,树立品牌形象,建设人才队伍。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许可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规范网络经营行为,治理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整治,加强学校、医院、监狱、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国境口岸区域、民航及铁路管理范围的餐饮服务管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快制定地方食品标准,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发展。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食品安全机构人员、制度建设、设施设备、原辅料购进、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有关规范和要求,强化企业自查,鼓励第三方检查,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计划》强调,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要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长抓不懈。立足人民群众普遍消费需求,优化餐饮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等参与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计划,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舆论监督,公布权威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构建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四有两责”,将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纳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本区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设立餐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补助基金,加强食药安委统一领导和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把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确保按要求、按进度完成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任务。(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康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