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与行人相撞,是先开车救伤者还是先打120电话,再打122报警?青山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造成行人受伤的,要及时拨打120电话,同时保护现场。
1月18日7时30分许,徐先生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青山区科学路与互助道交叉口处时,与行人孙某相撞,造成孙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徐先生驾驶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随后他在医院报警。民警随后经过调查、走访,认定机动车全责。
2017年12月24日11时许,祝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团结大街与迎宾道交叉口与行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祝某某驾驶肇事车辆将王某某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报警。
据介绍,在交警日常工作中,此类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未保护现场,将伤者直接用肇事车辆送往医院,在医院报警的案件有不少,有的机动车驾驶员表示,对方受了伤需要及时送医,因此到医院才报警。
对此,青山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冯超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抢救伤员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让专业急救人员来救治伤员,尽量避免私自使用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一旦在送往医院途中发生更严重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后期进行事故现场勘查、痕迹取证。
青山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提示驾驶员,有的车损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可以进行快速理赔,而且快速理赔是要进行现场拍照固定证据的,车损事故要对四个方向拍照,完全反映出事故的形态。民警提示,无论车损事故、伤人事故还是快速理赔,都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而且伤人事故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提取痕迹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