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区各旗县(市、区)纪委监委就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以下简称“三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通知指出,各旗县(市、区)纪委监委要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务、政务、村务的有关条例和规定,迅速对辖区内苏木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三务”公开机制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苏木乡镇街道纪委“三务”公开监督体系建设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把基层“三务”公开方式、内容、实效和“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通知强调,各旗县(市、区)纪委监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敢于担当作为,层层传导压力,不做“三等”干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监督检查所在辖区“三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要细化督查项目清单,制定工作流程图,明确任务时间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漏补缺,要有方向、有内容、有实效的限期整改、限期公开。要积极开展整改“回头看”,对于整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要进行通报,严肃追责。
通知要求,对发现的“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设立、假设立、不履职的问题线索要登记备案,及时调查处理,建立问题线索查办反馈机制,并进行跟踪督办。各级纪委监委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梳理和汇总工作,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如实填报各类统计表。在各级纪委监委督促检查的基础上,自治区纪委监委将随机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欺上瞒下、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并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