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走进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党建活动室,墙壁上挂满了锦旗,桌子上放着一摞摞党员们的学习心得。“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我院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该院党总支书记侯波军说。
其中一面写着“勤政廉明颂功德,秉公执法维民意”的锦旗,是75岁的退休工人贾凤英送给卓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永康的。“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了8万元,让人骗走了。刚开始找不到被告,最后发现那人在戒毒所,他说自己没有财产,没法还我钱,我当时都绝望了!”贾凤英说。就在这时,法院发现被告在银行有一套网签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对房子进行了拍卖,终于帮贾凤英把钱要了回来,她和儿子长达3年之久的诉讼之路得以终结。
类似于这样的案件,卓资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件又一件。这得益于该院通过“三个到位”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及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了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学习理念提升到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将司法为民、公正执法付诸实践,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搭建多样学习平台,学习载体丰富到位。依托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搭建网络和机关内部学习平台,在本院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党建动态专栏。编制学习明白卡,党员人手一张,可随身携带,方便学习。
深入实践“学”“做”一体,学习效果扩大到位。通过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引导干警着力培养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驾驭庭审、诉讼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司法业务技能。
据了解,2017年,该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305件,审结、执结2131件,同比分别上升27.2%、35%,结案率92.4%,实现了主要控制指标“三降四升”的良性循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皇甫美鲜 实习记者张舒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