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员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后仍开车上路,再次被交巡警查获。
10日,在包头市团结大街与昆河西路北桥路段开展“猎鹰9号”行动时,河西交管大队二中队交巡警一辆白色“蒙B31**学”驾校教练车忽快忽慢,似有意躲闪。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谁知驾驶人刘某荣在提供了行驶证和本人教练员证后,却以忘记携带驾驶证,借口回家取驾驶证为由借机驾车逃走。
后经民警网上比对核查,驾驶人刘某荣于3月13日因酒驾被昆区交管大队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属于“失驾”人员。
随后,在连续数天口头传唤刘某荣到大队接受处理仍无果后,15日,民警在驾校内将正在给学员上课的刘某荣成功抓获。按照规定,刘某荣在“失驾”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9天、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