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这类校外办学机构 立即停办!
内蒙古新闻网  18-06-08 16:50  【打印本页】  来源:红山晚报

  6月6日,记者从红山区教育局获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红山区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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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为保证广大家长及其孩子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教育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未取得红山区教育局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和教育培训机构,凡符合办学条件的,必须自6月7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红山区教育局民教股(1009室)申请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或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立即停止办学,遣散人员,分流学生,依法取缔。对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予以清理;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郑重提醒广大家长:要选择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入学时要求机构出示办学许可证和教师资格证,广大家长应自觉抵制“黑机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及群众对非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举报。(记者 张学通 实习生 刘松杰 李朦 侯欣言)


[责任编辑: 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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