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红山区教育局获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红山区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未取得红山区教育局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和教育培训机构,凡符合办学条件的,必须自6月7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红山区教育局民教股(1009室)申请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或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立即停止办学,遣散人员,分流学生,依法取缔。对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予以清理;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郑重提醒广大家长:要选择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入学时要求机构出示办学许可证和教师资格证,广大家长应自觉抵制“黑机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及群众对非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举报。(记者 张学通 实习生 刘松杰 李朦 侯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