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电商带上“紧箍咒”让促销真让利
内蒙古新闻网  18-06-13 15:27  【打印本页】  来源:千龙网

  “6·18”电商年中促销活动将至。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对阿里巴巴、京东、当当网、国美在线、去哪儿网、今日头条、小米等互联网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明令禁止电商平台限制经营者参加其他品牌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要求进一步畅通售后客服渠道。

  网购节日越来越多:双11、618、419。在引导消费、搞花样促销方面,各个电商平台化身“孙悟空”使出“72变”手段,伴随着刷新记录的交易数字,还有每年都增多的投诉率和退货率。

  大型促销活动后,电商平台被消费者、商家吐槽最多的点大概有先涨后降、强迫商家“二选一”等现象。消费者在经历几次网购后,也渐渐悟出来门道,比如,价格优惠的背后可能是明降实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等违法违规现象或霸王条款。

  这次,北京市工商局集纳消费者的意见,针对促销出现的具体问题“先发制人”,在618活动中,给各电商平台立规矩,让他们带上监管的“紧箍咒”,从源头让促销回归到健康有序的商业行为,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和商家的基本权益。

  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利益,是每个经营者从事商业行为的最终目的。特别是对一些已拥有话语权的大电商平台,会通过制定最有利于自己的规则,限制商家的经营行为。

  强迫入驻商家“二选一”就是电商平台间不规范竞争的典型表现,这种行为既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商业环境,不利于行业提升供给数量和质量,也不利于改善消费体验,损害了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

  由监管部门介入,加强对网购和电商的管理,帮助建立和完善网购商业运营的规范,及时把这些“脱缰”的资本野马,拉回到正规的商业跑道,促进网购事业更健康、有序长远的发展,是当务之急,也是解决各类网购乱象的必然之举。

  电子商务已成为中国新消费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经历自由高速发展后,应进入更加成熟的规范发展阶段。更规范的监管,不仅不会限制电商发展,反而会成为行业发展的助推力。

  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在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从法律的层面规范电商平台的行为,并通过立法进行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电商平台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平台规则的透明度。

  电商市场良好秩序的建立,需要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监管部门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电商平台和商家在实现利润良性增长的同时不能忘记职业规则和社会职责;消费者也要树立理性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期待成熟电商市场环境的建立和运营。(千龙网评论员池青)


[责任编辑: 李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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