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凌晨,两名小伙子蒙面持刀抢劫昆区一家便利店,6月12日11时许,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刑侦二中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杨某(19岁)、袁某(16岁)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杨某、袁某、冯某都是外地人,他们与包头的贾某(18岁)是在北京当保安时认识的,后来相约到包头打工。6月8日,4人来到包头入住酒店后,一天没找到工作。凌晨12时多,4个人在外面喝酒,杨某建议抢点钱花,并让袁某在附近水果店买了两把水果刀。酒后,贾某说心脏难受不能去抢劫了,几个人打了120急救电话把他送到包头市第一附属医院,冯某留在医院照顾贾某,杨某与袁某继续实施抢劫计划。
随后,杨某与袁某对一个24小时营业的超市进行观察,一直在外等到凌晨2时多,店里只剩一个售货员时,两人用衣服将脸蒙上,持刀闯进店里对着售货员说:“抢劫,把钱都拿出来,不然捅死你!”年轻力壮的售货员随手把放在收银台下的木棒拿出来说:“都是微信支付,没钱,我自己有100元可以给你们。”看到身高1米8的售货员拿着木棒和他俩对峙,两人有些胆怯,随后抢过售货员递过来的100块钱赶紧逃跑,躲进附近街坊。
昆区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接到报警后查看了现场,并调取事发地附近监控展开全面侦查。12日11时许,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办案民警介绍,14到16岁已属于部分行为能力人,持刀抢劫属于恶性案件,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民警提醒24小时营业的店铺,如果有现金交易,最好是两个人值班,避免让犯罪分子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