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巴彦淖尔将举全市之力,树立底线思维、拿出精准措施、亮出铁腕作风,攻坚克难、打好打赢、决战决胜,确保高质量打好三大攻坚战,交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优异答卷。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第一道关口就是金融风险,尤其是要坚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主动把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化解银行不良贷款,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问题,全面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排查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化解银行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的实施意见》,明确化解不良贷款的主体责任,要求国有银行用足用好核销政策,提出减费让利、建立金融审判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措施,帮助化解银行业不良贷款,并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原则,多次组织召开重点银行和相关企业座谈会,明确责任、研究措施,工作收到实效。截至2017年底,巴彦淖尔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均大幅下降,不良贷款余额28.06亿元,较年初减少13.86亿元;不良率3.28%,较年初下降2.24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平均不良率(3.81%)0.53个百分点,完成了自治区化解目标。同时,积极引进国企和市财政局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商民富(内蒙古)投资有限公司”,专门从事企业应急转贷服务。年内已为29户企业解决3.96亿元的银行到期贷款本金,并完成了续贷工作,缓减了银行不良压力,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工作。目前,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的金融支持保障渠道畅通,能满足基本生产和生活需求。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将坚定不移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规范投资融资行为,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完善金融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处置不良贷款。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通过预算安排、债权置换、资产重组、资源盘活等措施,多用市场化、金融等手段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不断降低政府债务率。强化财政约束,严格规范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举债融资、基金运作和购买公共服务行为,从严控制政府债务增量。完善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督查问责。
精准脱贫一个不少奔小康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扶贫支出5.6亿元,1.4万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同时,2016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得到巩固提高,脱贫和巩固提高的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脱贫标准。各旗县区利用“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创新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完成项目投资12279.35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8100万元,产业项目覆盖9005个贫困家庭,建设温室大棚271亩、养殖棚圈63059平方米,购进羊37890只、牛495头、驴136头、猪801只、禽类26133羽,投放鱼苗1100斤。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当年计划完成的7314人搬迁任务已全部完成,搬迁入住率达50%以上。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共发放贷款12.75亿元,覆盖28301户农牧户。另外,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4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3万人次。社会保障实现人群全覆盖。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5000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287户。
脱贫攻坚,越往后越是“硬骨头”。今后三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到2020年,全市将瞄准未脱贫的3900余人和2014年以来实现正常脱贫但仍需要享受政策扶持的约41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体推进工作,提高脱贫质量,在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到2020年使人均纯收入稳步达到或超过4000元。在具体工作中,巴彦淖尔市将坚持“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等办法促其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落实救助供养、大病救治、生活兜底等保障措施,确保新识别和返贫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区域上,重点向乌梁素海周边、山旱区、边境牧区等贫困程度较深地区聚焦发力,在项目资金等安排上给予倾斜,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实施最严格的评估考核监督制度,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污染防治亮剑斩断污染源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改力度,积极治理突出问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7年,巴彦淖尔市把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作为总抓手,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484万亩盐碱地改良工程得到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已完成,土壤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开展试验示范2.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划定面积807.9万亩。“河长制”得到落实,乌梁素海点源污水“零入海”和中水回用工程启动实施,36个水质监测点建成投用,生态补水2.5亿立方米。完成林业生态建设92万亩,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3.2亿元,乌兰布和沙区新增沙产业面积1.3万亩。巴彦淖尔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院士专家工作站挂牌。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整治。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将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强化企业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破解“企业破坏、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销号。深入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加强与内蒙古环投、天津城投等企业的合作,实施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项目。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行为。更加重视农村环保工作,深入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探索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打造美丽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