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检察院和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要求,根据黄河流域临河段实际情况,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稳步开展工作。
6月12日至14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全体干警与临河区水务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座谈,就“保护黄河”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和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进行交流,了解了各有关部门在保护黄河领域的工作职责,听取了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流经临河区50余公里黄河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院干警还实地查看了黄河流域临河段的防洪堤、河滩、河面情况。在巡查中发现,有村民在防洪堤内私挖鱼塘、私打围堰种植高杆作物;在河滩内违章建筑,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河滩附近,有餐厅、烧烤等场所出现,给黄河水造成污染,给河滩植被造成破坏,给黄河防汛工作带来安全隐患。根据发现的问题,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并做好了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为下一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打好基础。(闫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