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持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农牧民增收,今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6970万元,本级配套资金2762万元,奖补资金合计达19732万元,全面加强天然草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今年,市财政局采取“分阶段考核、分阶段下达资金”的方式,强化考核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工作。第一阶段考核旗县区是否按时向农牧户发放补贴资金,第一批50%的草原补奖资金,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按时向农牧户发放;第二阶段考核农牧户履行禁牧义务与补奖资金挂钩情况,后续50%的草原补奖资金根据考评情况发放补贴资金,对于执行禁牧不到位,视情况扣发或停发其部分补奖资金。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草原生态保护补贴资金实行分批拨付,市财政局要求各旗县区要严格按照市级主管部门批复各旗县区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严格管理资金,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记者张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