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采购18项“放管服”改革实现“零跑腿”
内蒙古新闻网  18-06-19 13:24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日报

  去年以来,包头政府采购办围绕财政改革目标要求,积极开展电子采购创新,全力推进电子采购18项“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采购机制上有新举措,在采购监管上有新手段,在采购工作上有新成效,打造“零跑腿”管理服务机制。

  过去,“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招标文件、采购公告、采购计划、合同登记、验收支付等环节政府采购办要进行审核、备案或审批,采购计划还要经财政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批采购预算,办理程序复杂,人工干预多,采购效率相对较低。2017年,在明确采购主体责任的改革过程中,对招标文件、采购公告和电子商城商品维护实行网络自动备案。同时,依据《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制度规定,政府采购办进一步补齐服务短板,完善监管功能,创新驱动18项“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扩大“放”的内容,包括采购计划自动备案、采购合同自动备案、验收报告自动备案、供应商登记自动备案、专家抽取自动备案等7项内容;强化“管”的措施,包括启动开评标音频视频监控、开发全流程网络预警监管、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等6项内容;提升“服”的质量,包括开展政府采购手机移动办公、启动网上招投标评标系统等5项内容。

  我市围绕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全面简化工作程序,推进电子采购“放管服”改革,极大方便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办理采购业务,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政府采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备案后,在采购计划、合同登记和验收支付三个环节年预计减少人工干预4.5万人次、供应商登记注册约0.4万人次,减少代理机构申请专家评委、采购失败重新采购或取消采购预计0.3万人次。”他表示,此次“放管服”改革不仅扩大了“放”的内容,方便政采,提高效率,还强化“管”的项目,更提升了“服”的质量。(记者张海芳)


[责任编辑: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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