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分别对全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批示。
李纪恒在批示中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策措施,整合各类资源,动员各方力量特别是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规划引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量力而行,把搞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加快补齐突出短板,不断改善村容村貌,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满足广大农牧民过上美好生活的需要,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布小林在批示中指出,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牧民根本福祉和农村牧区社会文明和谐。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快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中要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注重地域特色和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保护乡情美景,留住乡愁和文化记忆,让乡村在新时代展现独特魅力和勃勃生机。(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郭俊楼)